技能提升計劃
報名手續及須知
報讀資格
(1)
香港居民
(2)
學歷及工作經驗符合課程要求
(3)
在職及其職業與報讀課程所屬行業有關
報讀手續
(1)
填妥課程申請表;
(2)
身份證副本(陸路客運業課程申請者必須連同駕駛執照副本一併申請)
(3)
並連同其它證明文件(如公司信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
(4)
以及
抬頭「香港職工會聯盟」及寫上學費的支票;
(5)
以上資料,一併郵寄到開辦課程的培訓中心申請
退還學費
除下在下列特殊情況,學員可以申請要求退還學費外,所有已繳交的學費將一概不獲退還:
(i)
失業人仕;
(ii)
取綜援人仕
(iii)
低收入人仕(即每月總收入低於$6,333);或
(iv)
學員在上課期間因疾病或意外而需要中途退學,亦可申請退回已繳學費;但學員必須出示有效的醫生證明。
除上述
(iv)
項目外,申請退還學費的學員必須符合出席率的要求及取得評核測試合格成績,才能有資格取回已繳學費。同時,學員必須於首堂填妥「學員退款申請表」及出示有關證明(如:領取綜援、僱主證明、最近期糧單、或民政事務署之宣誓文件等。)
|